院科函[2018]14号
各教学系(部):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18〕1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系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此次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2、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并积累了较好的研究基础,具有独立开展及组织科研工作的能力;必须为项目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3、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一般项目申请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具有硕士学位、中级以上职称,基地项目申请人须具有正高级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副高级职称。一般项目申请人年龄不超过40周岁,重点支持35岁以下具有博士学位的青年教师。承担项目期间将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人员、申请学校的兼职研究人员不能作为项目申请人,但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已退休人员亦可作为项目组成员参加研究。鼓励具有实质性合作关系的跨领域、跨学科的人员联合申请项目。
4、项目申请人已承担本类项目尚未结题的不得申报;已撤项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本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同时参与2项以上本项目。
二、申报材料报送
1、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附件2)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式3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2、申请人须报送项目信息简表一式2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方案、资料准备情况和年度计划。信息简表中不要出现申请学校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3、本文件同时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上公布,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可从网站下载。
4、请各系于2018年6月25号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送科技产业处。
三、注意事项
请申请《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老师,积极准备申报材料,我处拟在6月中旬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项目预评审指导,请各部门于6月8日下午6点之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交回科技产业处,以便我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拟聘请的指导专家,未提交项目汇总材料的,我处将不予安排预评审指导。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2274242
电子邮箱:llxykj@163.com
科技产业处
2018年6月1日
附件:
1.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选题范围
2.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
3.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汇总表
4.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5.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