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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年度科研绩效评价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14    点击:[] 次

      院科函[2023]10

各教学系(部)、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校科研事业稳步发展,根据根据《吕梁学院科研、教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修订》(院政[2020] 30 号),决定开展对2022年度科研绩效评价的申报工作。现就科研绩效评价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在职教职工在20221月1日—2022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每项成果只能申报参加其中一项的评审。

2、各类科研成果须为我校拥有知识产权,“吕梁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我校人员(含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为第一完成人,包括获奖科研成果、论文、学术著作、授权专利、体育竞赛、艺术设计作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等。

二、申报办法

申报科研绩效评价的各类科研成果按《吕梁学院科研、教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修订》(院政[2020] 30 号)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填写“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个人申报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所在部门统计、初审、汇总——科技产业处审核——校园网公示——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核定评价。

四、《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个人申报表》填表说明

1.关于“获奖科研成果”:

成果名称、全部获奖人、授奖单位、证书编号请依据证书如实、规范填写;获奖人姓名间以“,”隔开;非我校人员,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

2.关于“学术著作”:

⑴全部作者一栏须填写完整全部作者,作者间以“,”隔开;非我校作者,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

⑵编著形式选填 “著、编著、译著、主编、参编等;

⑶著作类别选填“专著、译著、合著等;

⑷若属系列专著丛书,请在备注栏注明隶属系列名称;

3.关于“科研论文”:

⑴本表格仅登记申报范围内2022年度已经正式发表的论文;已录用但尚未刊出或校稿、样稿、预印本状态论文请勿申报。

全部作者一栏须填写完整全部作者,按刊物发表的顺序填写,作者间请以“,”隔开;非我校作者,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通讯联系人请以*标注。

外文论文的中国作者姓名请一律翻译为中文姓名。论文题目中有上、下标要求的请标注;论文题目内容请完整填报,不可省略。

⑷刊物名称请完整填写,外文刊名请勿缩写,刊名后有分册(辑)者请添注完整。年、卷、期、起止页请规范著录(如表所示)。

⑸收录情况请分级选填“SCI、SSCI、A&HCI、EI、SCIE、CSSCI/核心、CSSCI、核心、一般CN、国外出版外文刊、国内出版外文刊、报纸、论文集”等。

⑹“CN刊号或ISSN号”栏:中文期刊填写CN刊号,国外期刊填写ISSN号。

7)在国外期刊发表的论文必须是被 SCI、A&HCI、EI、SSCI 收录的论文,被 SCI、 A&HCI、EI、SSCI 收录须提供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太原理工大学、山西省科技厅)出具的检索报告,除、太原理工大学、 山西省科技厅之外有资质的检索机构出具检索报告的论文认定为非核心 期刊论文

4.关于“科研项目”:

⑴课题组成员、项目名称请对照立项文件填写,课题组成员排序依据立项文件排序;学生及非我校人员,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

(2)立项时间、结项时间填写至月;批准经费依据下达经费如实填写。

(3)由主持人统一申报并严格按照吕梁学院科研、教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修订》(院政[2020] 30 号)中的量化计分规定提出分配方案(如实填报“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分配表”),科技产业处审核后分别核定。

五、评价计分规则

多人合作的教研、科研等集体项目或成果,按以下比例

计算分值:

1.两人署名集体项目成果,第一名 3/4,第二名 1/4;

2.三人署名集体项目成果,第一名 2/3,第二名 1/5,第

三名 2/15;3.四人及以上署名集体项目戒成果,第一名 2/3,第二名 1/6, 第三名及以后的为 1/6 的平均值。

六、材料要求

各类科研绩效评价的申报人均需填写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获奖成果:提供获奖证书原件PDF复印件1

2、学术著作:提供原件封面、前言(出版说明)、目录和撰写章节首页的PDF复印件各1份,如没有标明年份的,请在封面上标明年份;网页检索证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CIP]网)PDF复印件各1份

3、学术论文:提供期刊或报刊PDF复印件,期刊论文PDF复印件须包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的全部(并把目录中本人名字用较显眼的下划线标明)。中文期刊论文需提供通过中国期刊知网、维普等权威数据库的论文检索页PDF复印件。

其中SCI、EI、A&HCI、 CSSCI收录论文必须出具山西省科技厅检索证明材料原件PDF复印件。不能提供的,科技产业处将组织人员对材料进行认定,公示后无异议,按认定结果评价。

4、授权专利: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原件PDF复印件

5、科研项目:提供项目立项书或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正式批文/拨款文件PDF复印件

七、材料报送要求

1.每项成果材料一律要求A4纸复印,复印件按要求复印完整,左侧装订,首页加盖申报部门公章;

2.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复印件按类别分类装订在一起,首页必须为目录,目录内容顺序与申请表填写成果顺序一致;

3.所有纸质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袋的正面贴袋内材料清单。

 4.材料报送时间:2023324日(星期)下午6点之前,联系人邱露薇。接收邮箱:kjcyc@llhc.edu.cn,邮件主题的格式为:系(部)名称+2022年科研成绩效评价申报。逾期不予接收。

八、其它相关要求

1、申报人要按《吕梁学院科研、教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修订》(院政[2020] 30 号)中的规定认真填写《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个人申报表》,在评价等级上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填写,由于个人的不认真,误报或误填申报表导致的错误,科技产业处不予补充核定。

2、以教学系(部)为单位组织申报(双肩挑教师的申报材料由所在系部报送,任何个人申报的材料不予接收),注意避免重报(已在教务处申报教研的)、漏报,杜绝弄虚作假申报“。(如重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申报;各部门派专人负责填写本部门《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依据文件负责人对每个项目及参与者进行量化评分。《个人申报表》和《汇总表》的Excel电子文档不要改变单元格格式,每项成果一行,不要进行合并单元格等操作。

4、2022年底未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在科研管理系统填报个人信息和相关科研成果的,将不予评价(202212月的成果除外,但须2023年2月28前进入科研管理系统补充申报)。

特别申明:个人不申报或逾期不报视为自行放弃此项评价申报。对漏报、少报的,学校将不再补充评价;对非个人观原因上一年度未申报而补充申报的,需本部门领导审核、说明原因并签字、盖章报科技产业处审核议定

附件:

1、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个人申报表

2、吕梁学院xxx系科研绩效评价申报汇总表

3、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分配表

4、吕梁学院科研、教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修订》(院政[2020] 30 号)

科技产业处

2023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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