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24]65号
各教学院(系):
根据《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遴选管理办法》(吕院党字[2021] 14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4年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设立范围
根据《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遴选管理办法》(吕院党字[2021] 147号)文件精神,原则上,每个教育院(系)遴选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不超过3名。对于2021年-2023年已遴选出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达到和超过3名的教学系部,2024年申报的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的科研条件须不得低于该系部2021年-2023年已遴选出的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的最低水平。
二、申报条件
1、学科带头人应具有教授职称,年龄不超过55周岁,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不少于五年,承担具体的本科生教学工作;学术造诣深厚,在省内外同类学科有一定的影响,具有领导学科团队开展创新工作的能力。详细申报条件见《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遴选管理办法》(吕院党字[2021]147号)(附件1)。
2、青年学术骨干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从事高校教学科研工作经历不少于三年;在省内学术界有一定的影响,有能力带领科研团队搞好学术研究。详细申报条件见《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遴选管理办法》(吕院党字[2021] 147号)(附件1)。
三、遴选程序
凡符合遴选条件的我校教师均可向学科所在教学院(系)填报《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推荐审批表》、《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推荐汇总表》和相关支撑材料。各教学院(系)严格按照遴选条件对申请人进行初审,确定推荐人选,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办公室505。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候选人名单。报院长办公会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进行聘任。
四、工作要求
校级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的遴选是培育高层次人才、提升学校竞争力的重要工作,也是实现人才强校战略、达到硕士授予单位基本条件的重要举措,各教学院(系)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动员,认真组织申报,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报送相关材料。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推荐审批表》(附件2)纸质版(A4正反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推荐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一式一份,《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推荐审批表》(WORD格式)和《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推荐汇总表》(EXCEL格式)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相关支撑材料(PDF格式)(提交复印件或扫描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须加盖院(系)公章,院(系)负责确认其真实性)
1、材料装订顺序:封面(附件4)、目录、学历、学位、职称证明、论文、专著(封面、CIP页、目录)、专利证书、获奖证书(或批文)、项目批文、成果转化合同、经费到账证明等。
2、纸质版(A4正反打印,左侧装订)一式两份,电子版(PDF格式)发送至指定邮箱。
(三)材料装订要求
白色布纹纸,印刷厂装订。
(四)报送方式
以院(系)为单位,将所有材料纸质版于2024年10月25日前交至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办公室(行政楼505),电子版发送至kjcyc@llu.edu.cn。
联系人:焦晋峰、韩微娜 联系电话 13834504595
附件:
附件1 吕院党字[2021]147号中共吕梁学院委员会吕梁学院关于印发《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推荐审批表》.doc
附件3 2024年《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骨干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4 《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青年学术带头人”支撑材料》封面.doc
附件5《 院政〔2020〕30号关于印发《吕梁学院科研、教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