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阅读
通知通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通告 >> 正文

转发《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4-29    点击:[] 次

院科函[2025]25号

各院系:

现将《吕梁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为全面提升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强化创新体系建设,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优化完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市级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功能定位

(一)学科重点实验室。依托驻地高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科研组织建设,面向学科发展前沿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科技领域和方向,聚集和培养高层次人才团队,开展战略性、前瞻性、前沿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获取新原理、新知识、新方法,推动学科和领域发展,提升我市相关领域的知识创新能力和学术影响力。

(二)企业重点实验室。依托研发条件好、科技创新实力强的企业建设,聚焦行业和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展应用基础研究、竞争前关键共性技术及技术标准研究,聚焦和培养优秀技术创新人才和团队,加强产学研合作,支撑企业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引领和带动行业技术进步。

二、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吕梁市注册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运营时间至少满一年,有较强的科研基础。

2.实验室依托申报单位设立,受申报单位管理,主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或共性技术研究,研究方向符合我市社会经济、产业与科技发展战略,建立了较完善的科研组织体系、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

3.申报单位为企业的,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研发经费投入占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3%(年度研发经费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不受该比例限制),能够为实验室提供充足稳定的建设、运行和研发经费。且企业主营业务与实验室申报方向属于同一领域。须有高校共建。

4.围绕研究方向有高水平的学术带头人和相应的研究团队,实验室固定科研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高级(正、副)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的全职科研人员不少于5人。

5.实验室主要负责人应是本领域高水平学术带头人,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不超过60岁;本实验室固定人员不得是已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的固定成员;同一依托单位相近领域已立项建设市重点实验室的,不得申报。

6.实验室研发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在用科研仪器、设备、软件(不包括生产用设备和软件)累计投入不少于300万元(软件类创新平台不受该条款限制)。

7.申报单位近三年取得的科研成果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承担过省级或市级科技计划项目。

(2)从事所在方向研究3年以上,发表过较高水平科技论文。

(3)获得授权发明专利、PCT专利、新药证书等知识产权1项。

8.依托单位、参与单位、合作单位应当具备良好的诚信状况,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各单位之间应当优势互补、分工明确、责权利清晰。

9.实验室统一命名格式为:吕梁市****重点实验室。

三、提交材料

(一)《吕梁市重点实验室申请书》。

(二)依托单位法人证书,相关资质许可证明文件。

(三)科技项目计划任务书、科技成果鉴定、科技进步奖、专利等科研证明材料。

(四)大专以上学历科技人员名单、科研人员名册、学历证明及占比说明、技术带头人资质材料。

(五)技术研究试验和设施图片,检测、分析、测试等科研设备明细及图片。

(六)上年度财务报表及研发经费说明,依托单位为企业的提交上年度企业纳税申报表。

(七)重点实验室成立文件和对科研创新的激励机制管理文件。

(八)依托单位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单位需提供相关印证材料。

(九)平台依托单位或申报单位支持配套资金不低于市级支持比例的承诺函。

四、材料报送

(一)请各院系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推荐上报;

(二)以上材料编制成册,A4纸双面打印、胶装、盖章,一式6份,连同推荐函和统计表于5月22日前一并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部(509-2室);

(三)同时提交电子版,电子版要求:

1、院系发送邮箱时命名为:院系+2025市级重点实验室;

2、申报人电子版文件夹命名为:重点实验室+实验室名称,文件夹内包含申报书和支撑材料。


附件:

 吕梁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doc.doc

 公共信息.rar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5年4月29日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办公地址:学院行政楼

办公电话:0358-3389817    邮编:033001

电子邮箱:kjcyc@llu.edu.cn

快速通道
官方媒体
  • 学院官网
  • 科技产业处
  • 版权所有:吕梁学院科技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