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25]45号
各院系:
现将《关于做好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按照《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决定组织开展山西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2025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2025年度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选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山西省教育大会精神,深入推进教育强国建设,不断提升教育科研服务山西省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发挥教育科学研究推动山西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支撑、驱动、引领作用。
二、选题要求本年度规划课题不设选题指南。选题要求坚持正确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和学术导向,坚持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研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申请人可结合国家和区域教育发展中的热难点问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明确选题方向并进行具体化设计。选题表述要突出问题意识和学科视角,科学严谨,简明规范,避免引起歧义或争议。
三、申请人条件
1.申请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开展研究的能力,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品行端正、学风优良。不能从事实质性研究工作的研究者不得申报,研究期内因退休等各种原因不能完成研究工作的研究者原则上不得申报。
2.申请人须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3.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各课题组列入的课题组成员须征得各位成员本人的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四、申报要求
1.课题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项课题,即申报了年度一般规划课题的申请人,不得再申报专项课题;申报了年度专项课题,不得再申报一般规划课题。本年度课题申请人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其他省级课题的申报;课题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项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2.在研省级课题的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本年度一个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在研的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含专项课题)和省教育厅、省哲社、省社科联、省科技厅等其他省级课题的负责人,不能参与本年度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申报。
3.立项后凡以省级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名义发表的阶段性研究成果或最终研究成果,须标注本课题类别,不得同时标注其他课题类别。
五、纪律要求
1.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保证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保证没有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2.申请人要严格遵守山西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规定。凡存在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发现查实,取消3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3年内不得再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3.凡立项课题不得在课题研究期间以课题名义开展任何经营性活动,一经查实即撤消其研究资格,并责成所在单位依规进行处分;5年内不得再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4.获准立项后,课题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申报时承诺的预期研究成果为课题结题时必须达到的要件,不得擅自变更。
5.责任单位和申请人要切实把好政治方向关和学术质量关,认真审核申请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课题委托管理机构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后,合格的予以报送。
六、申报方式本年度实行网络申报。“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平台”(http://www.sxsjky.com, 以下简称平台)中的“课题申报”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上注册和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可参考平台网页中的“课题申报流程”注册和申报。
七、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课题申请人网上注册和提交申请时间为2025年7月4日8时至2025年8月4日18时。平台开放期间可登录下载并填写《申请书》《活页》《单位意见表》,所有申报资料和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的《单位意见表》分别上传,预览无误后点击确定提交,方视为上传成功。逾期系统自动关闭,不再受理申报。
2.审核时间:课题委托管理机构(我部)审核时间为2025年8月5日8时至2025年8月10日18时。审核期间可以退回修改提交但不能新增申报。请严格按照以上时间要求审核、提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八、注意事项
1.《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立项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评审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合同文本,获准立项后,课题研究时间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原则上年度课题研究时间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课题管理单位及其负责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
2.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结题时间一般以每年年度发布的集中结题文件要求为准。
3.预期成果必需有研究报告和公开发表的与课题研究有紧密联系的论文或专著,其他要求参照《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课题《申请·评审书》和《山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结题细则》。申请结题的研究成果与预期研究成果原则上要一致,研究论文需提供收录平台的检索页。
4.各市级课题委托管理机构要积极推动建立县(区)级教科研管理部门初审制度,配合省规划办推进课题管理工作,努力形成省、市、县三级教科研管理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对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规范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与服务,确保课题信息及时上传下达,提高课题管理的质量和效率。
省规划办咨询电话:0351—5604689;
平台及技术咨询电话:13546435535。
联系人:李军 电话:0358-3389817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