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25]101号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部署,深化科技成果转化机制改革,鼓励和引导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采用“先使用后付费”方式,将科技成果许可给中小微企业使用,提升科技成果转化实效,释放科技成果转化活力,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现将《山西省推行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改革工作指引》转发给大家,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宣传推行,于2026年1月10日前将吕梁学院拟转化、转让科技成果汇总表(电子版发送到工作邮箱)及相关支撑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部,我部将与省、市相关部门对接推行。
附件:吕梁学院拟转化、转让科技成果汇总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5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