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15]21号
为进一步规范各教学单位的科技管理,强化科技质量意识,量化科技工作绩效,形成科技竞争机制,充分调动教学单位和广大教师从事科技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拓展科技体系内涵指标,全面提升学校科技实力和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目标分配原则。结合年初学校下达各系(部)的科研任务指标,考核各系(部)完成既定任务目标的情况。
2、分解量化原则。就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关键指标进行分类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
3、年度实施原则。每年末由科技产业处组织考核。
二、考核对象
全校各教学单位。
三、考核指标与内容
包括科研管理、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科研平台、成果应用等6个一级指标,组织规划、项目结项、学术风气、项目立项、经费到账、科技论文、科技出版、知识产权、科技奖励、校内教师讲座、外聘专家讲座、学术会议、科研平台、应用技术成果、调研咨询报告等15个二级指标及评分细则和考核办法。
四、评分细则及考核办法
见附表。
五、考核结论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对科技及单项工作突出的教学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科技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其他
1、本办法2015年试行,2016年起正式实施,由科技产业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吕梁学院教学单位科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