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阅读
管理办法
当前位置: 首页 >> 管理办法 >> 正文

吕梁学院教学单位科技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发布日期:2017-05-20    点击:[] 次

院科函[2015]21

为进一步规范各教学单位的科技管理,强化科技质量意识,量化科技工作绩效,形成科技竞争机制,充分调动教学单位和广大教师从事科技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拓展科技体系内涵指标,全面提升学校科技实力和管理水平,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原则

1、目标分配原则。结合年初学校下达各系(部)的科研任务指标,考核各系(部)完成既定任务目标的情况。

2、分解量化原则。就考核指标体系中的关键指标进行分类量化考核,总分为100分。

3、年度实施原则。每年末由科技产业处组织考核。

二、考核对象

全校各教学单位。

三、考核指标与内容

包括科研管理、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学术活动、科研平台、成果应用等6个一级指标,组织规划、项目结项、学术风气、项目立项、经费到账、科技论文、科技出版、知识产权、科技奖励、校内教师讲座、外聘专家讲座、学术会议、科研平台、应用技术成果、调研咨询报告等15个二级指标及评分细则和考核办法。

四、评分细则及考核办法

见附表。

五、考核结论

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对科技及单项工作突出的教学单位给予表彰和奖励,科技工作考核结果作为本单位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六、其他

1、本办法2015年试行,2016年起正式实施,由科技产业处、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吕梁学院教学单位科技工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联系我们

学院地址: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学院路1号

办公地址:学院行政楼

办公电话:0358-3389817    邮编:033001

电子邮箱:kjcyc@llu.edu.cn

快速通道
官方媒体
  • 学院官网
  • 科技产业处
  • 版权所有:吕梁学院科技产业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