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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修订)》

发布日期:2025-05-14    点击:[] 次

为进一步提升我校科研水平,督促新引进博士加强科研能力,博士科研启动经费将分年按比例发放,首次拨款为总经费的70%,项目实施满一年后,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提交期中报告后,拨剩余经费。


材料要求:

1、《吕梁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一式三份),签订的《吕梁学院引进(稳定)高层次人才服务协议书》复印件一份,根据【院政[2025]5号文件】要求填写提交至弘瞻楼509-2;

2、《吕梁学院科研启动经费期中报告》包含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在经费下拨满一年后,填写签字后提交至弘瞻楼509-2

3、根据申请书上的填报日期起,三年到期项目负责人自行提交《吕梁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结项报告》(一式三份),如无法结项需提交《吕梁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一式三份),到期不提交将冻结经费。


联系人:邱露薇  电话:0358-3389817

邮箱:kjcyc@llu.edu.cn


附件:

 院政〔2025〕5号关于印发《吕梁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吕梁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doc

 吕梁学院科研启动经费期中报告.doc

 吕梁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结项报告.doc

 吕梁学院科研项目延期申请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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