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了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与中北大学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请各教学院系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通知内容可详看《关于遴选新增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https://grs.nuc.edu.cn/info/1080/8555.htm)。申报条件详见相关文件中《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学位办[2019]7号)。
一、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者
1.需符合《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校学位办[2019]7号)文件要求;
2.“主持有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省部级”为满足《中北大学科研项目类别认定细则(试行)》(校科[2023]12号)文件中的“第五条、C类项目1.自然科学技术类(1)-(4)及(5)中的其他省属厅局项目;2.哲学社会科学类(1)-(3)”项目要求。不包括:教研项目、宣传部项目、所有省立校资助项目、大学生创新项目等以学生为项目负责人(老师为指导教师的)的项目;
3.年限:高校工作必须满三年;
4.硕导申报各类项目(起止日期在范围内)及成果时间节点:2022年10月——2025年10月23日;
5.科研项目的立项通知,要么有直接的盖章文件,如果是网上的立项公示通知,需要打印全部公示内容,不能简单截某部分的图;
6.“各类主持到款经费”:不包括博士启动经费(建议用括号填入汇总表的备注栏,但不算入总额,可供评委参考);
7.硕导的汇总表模板格式见群文件。其中项目格式:如B级: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或合同编号/项目类别/起止时间(到月份)/到账经费;
8.第五条中条件3(1):1) SCI 论文分区证明按最新版大类分区;SCI文章的出版日期,以文章中标注的出版日期为准(有部分web of science检索证明中的出版日期晚于文中的出版日期)。2)成果奖为科研成果奖,教学奖不算;3)专利原则上为中国发明专利,国防发明专利也算条件;4)论文若文章较多,可以只附第一页。装订顺序需要(每一篇文章)按以下:每篇文章的检索证明+文章第一页;后面再罗列第二篇,依次类推。
二、材料要求
纸质版申报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附件1-5,一式一份,暂勿装订)。顺序为:封面、申请表、推荐信(需经两名具有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支撑材料目录、学历证明、职称或在职证明、论文检索证明、论文(封面、目录及正文)、项目、到账证明、专利及其他(请按附件6明细准备)。简况表与佐证材料之间以不同颜色纸隔开。所有报送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封面粘贴报送材料清单。
电子版:申报材料及支撑材料按上面顺序合并为pdf;汇总表(附件3)和公示表(附件4)保留原格式.xls。
以上材料以院系为单位于2025年10月16日前交至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办公室(弘瞻楼522),电子版发送至kjcyc@llu.edu.cn。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