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提高高校科学研究水平,根据教育厅《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申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按照《山西省深化省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方案》的统一部署和要求,项目已列入全省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具体内容见山西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山西省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通知》。申报条件及其他有关材料,见《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晋教科[2012]4号)。
二、申报方式及材料报送
1、项目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山西科技综合管理服务平台)与书面申报并行的方式。
2、申请人网络申报成功后,统一报送以下材料:
(1)《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申请书》及相关印证材料(一式3份,简装成册,双面打印);
(2)项目信息简表(一式2份),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条件方案和具备的工作基础等。项目信息简表中不要出现申请学校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于2016年12月12日下午六点前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三、其他有关事项
1、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2、网络申报受理时间:2016年11月07日至12月12日。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2274242
科技产业处
2016年11月11日
附件: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