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通知详见教育厅网站)转发给你们,请各系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做好此次项目的申报工作。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须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进行申报。
2、申请人须为我校在编在岗教师,并积累了较好的研究基础,鼓励校级基金项目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积极申报。
3、申请人须为项目的实际主持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承担省教育厅项目而未结题的人员不得申报。已撤项项目的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5、项目主要用于支持青年骨干教师开展应用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资助项目经费由省教育厅提供,鼓励有关高校提供配套经费;自选项目经费由所在高校或合作单位提供。申报自选项目,须在“学校意见”一栏明确经费来源、数额,项目经费不得低于2万元。
二、申报材料报送
1、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双面打印)一式3份(基地项目《申请书》须报送一式6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2、申请人须报送项目信息简表一式2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方案、资料准备情况和年度计划。信息简表中不要出现申请学校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3、本文件同时在省教育厅网站(http://www.sxedu.gov.cn)上公布,项目申请书和汇总表表式可从网站下载。
请各系于2016年11月20号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送科技产业处。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2274242
电子邮箱:llxykj@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