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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19    点击:[] 次

各教学系(部)及相关单位:

为提升学校科研能力,打造科研创新平台,促进学校向应用技术型大学转型发展,为申报国家级、省级科研项目培育研究课题,根据《吕梁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吕梁学院[2012]178号)的规定和学校科研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启动2016年度校级科研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请各教学系(部)及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此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校级科研基金项目分为科研基金项目、青年科研基金项目和思政专项3个类别。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资助额度:文科一般不超过1万元,理科一般不超过2万元;校内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资助额度:文科一般不超过0.5万元,理科一般不超过1万元。

二、     项目选题

   课题申报必须立足山西省或国家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重点研究领域,根据我省、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现实需求和学科的前沿进行选题。

优先资助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密切相关的项目;优先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申报导向一致的项目;优先资助具有创新性、前沿性以及良好的研究基础,具有申报省级重点项目和国家级项目的目标和潜力的项目;优先资助组成跨学科的课题组申报的项目。

要求立论依据充分,创新点突出,研究目标明确,研究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

三、     成果形式及完成时间

项目结题的成果形式为论文、专著或专利等。研究周期为2年,无特殊情况不可延期。

四、申报条件

1、申报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应是我校在岗的教师。

2、申报校内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硕士、并在我校工作3年及以上的教师,并积累了较好的研究基础。

3、申报校内青年科研基金项目负责人应任职助教1年以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110月以后出生)。

4、项目申请人只能申请一个项目,项目参与人最多可同时参与2项课题研究(含以前未结题的项目);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以不同的申请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下列情况之一不得作为项目申请的主持人:

1、省级或校级项目不能按期结题的主持人;

2、在研项目校级基金项目负责人;

3、青年基金项目负责人结题后不能申请同类项目;

4、校内基金已经立项过的项目负责人。

五、填写内容

申报者需认真填写《吕梁学院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会科学类)》或《吕梁学院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申请书用A4纸双面打印,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三份,由所在系(部)统一上报(不接收个人申报)。申报项目的系(部)还须填写申请项目汇总表(按自然科学类、人文社科类分别汇总),并加盖公章。附件在科技产业处网站服务信息栏下载。 申报材料逐项装袋提交,并在材料袋正面张贴《申请书》封面,反面张贴佐证材料目录,电子文档统一发送至:llxykj@163.com

六、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102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七、评审程序

1、各系(部)需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和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系(部)学术委员会需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项目提前组织评审并签署意见,确定推荐名单,排序向学校推荐。

2、项目初审:科技产业处对推荐到学校的各类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3、专家评审:学校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

4、结果公示: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初步确定立项名单并公示。

5、会议审批:科技产业处报院长办公会议审批后下达立项通知。

6、任务书签订:科技产业处与立项的项目负责人签订任务书,下达经费本。

附件:1吕梁学院基金项目申请书(人文社科类)

2吕梁学院基金项目申请书(自然科学类)

3吕梁学院基金项目汇总表

科技产业处

201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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