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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5年度科研项目进行结题验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12-14    点击:[] 次

院科函[2017]16

各系(部)、各项目负责人:

为了做好科研项目过程管理,加强科研项目绩效管理,根据《吕梁学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规定和相关项目实施单位的有关要求,现就2015年度省市校级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安排通知如下,请各系(部)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做好此次结题验收工作。

1、结题验收范围

2015年立项在研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见附件)。

2、材料提交时间及要求

校级基金项目需提交的材料包括:《吕梁学院科研基金项目任务书》原件或复印件、《吕梁学院科研基金项目结题报告》(在科技产业处网站“服务信息”栏下载)及相关研究成果(含论文、专著、专利等)的原件、复印件统一装袋,封面附上目录,于1225日前以系(部)为单位一式三份统一提交科技产业处,并提交吕梁学院科研经费控制本,同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lxykj@163.com

省市级科研项目需根据项目组织单位的结题验收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提交我处审核、上报。

我处将组织由有关人员组成的结题验收专家组对拟结题的校内基金项目进行会议评审或同行验收。专家组在审阅验收材料、听取课题负责人汇报(或现场资料查证)的基础上,对课题研究成果、经费使用等情况进行评议,并形成专家组意见。

对不按规定提交结题验收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将视为放弃本项目,我处将追回项目科研经费,并通报全校,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各级各类科研项目。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2274242

特此通知。

                                科技产业处

20171214

附件:2015年立项在研的科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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