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18]15号
各教学系(部) :
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晋教科函〔2018〕13号),现将我校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优先支持围绕我省“十三五”规划确定的九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传统支柱产业及农业等资源型经济转型支撑产业展开科学研究,解决我省企业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技术难题,助力新兴接替产业发展的项目。具体条件见山西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管理办法》(晋教科〔2012〕4号)。
二、资助方式
本项目分为资助经费项目和自筹经费项目。资助经费项目由省教育厅提供,鼓励有关高校提供配套经费;自筹经费项目由所在高校或合作单位提供。
申报自筹经费项目,须在“学校意见”一栏中明确经费来源、数额,项目经费不得低于2万元。申报自筹经费项目的须同时报送上一年度立项自筹经费项目经费落实情况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一) 申请人同一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如申请人有在研(截至通知发布时间)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不得申报;已撤项项目负责人3年内不得申报。
(二) 申报材料
1、各部门须报送相应的《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汇总表》书面材料一式1份,加盖部门公章,并提交相应的电子版文件(EXCEL文件)。
2、申请人须报送《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项目申请书》书面材料一式3份(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项目信息简表一式2份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
信息简表包括以下主要内容:项目名称、主要研究成果、立项依据、研究条件方案和具备的工作基础等。信息简表中不得出现申请学校和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申请人须将以上材料(双面打印)及相应的电子版文件(WORD文件),于2018年6月25日下午六点前报送至科技产业处。
3、请各系于2018年6月25号前将相关材料的电子版和纸质版交送科技产业处。
三、注意事项
请申请《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及《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老师,积极准备申报材料,我处拟在6月中旬邀请相关专家进行项目预评审指导,请各部门于6月8日下午6点之前将项目申报汇总表交回科技产业处,以便我处根据项目申报情况确定拟聘请的指导专家,未提交项目汇总材料的,我处将不予安排预评审指导。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2274242
电子邮箱:llxykj@163.com
科技产业处
2018年6月1日
附件:
1.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的通知
2.2018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科技创新项目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