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21]5号
为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和基础研究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准确把握新时代对基础研究提出的新要求,积极应对科研范式变革,按照“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的总体要求,坚定不移地推进新时期科学基金系统性改革,在着力抓好“明确资助导向、完善评审机制、优化学科布局”三项核心改革任务的基础上,不断加强三个建设,完善六个机制,强化两个重点,优化七方面资助管理,积极构建理念先进、制度规范、公正高效的新时代科学基金体系。
按照科学基金总体工作部署,现将2021年度项目申请工作的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申请接收。
1.2021年度集中接收申请的项目类型包括:面上项目、重点项目、部分重大研究计划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创新研究群体项目、基础科学中心项目、地区科学基金项目、部分联合基金项目、国家重大科研仪器研制项目(自由申请)、数学天元基金项目和重点国际(地区)合作研究项目等。
2.除上述项目类型以外的其他项目,自然科学基金委将另行公布指南。对于随时接收申请的国际(地区)合作交流项目等,申请人应避开集中接收期提交申请。
3.2021年自然科学基金委全面实行无纸化申请,依托单位只需在线确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无需报送纸质申请材料;项目获批准后,应将申请书的纸质签字盖章页装订在《资助项目计划书》最后,一并提交。签字盖章的信息应与电子申请书保持一致。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各类型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一律采用在线方式撰写。
(三)申请人事项。
1.申请人应认真阅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相关类型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和《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以下简称《指南》),于2021年1月15日以后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按照各类型项目申请书的撰写提纲及相关要求撰写申请书。
2.没有信息系统账号的老师请将个人信息于2021年1月30日前发送到科技产业处邮箱,我处将给大家开通账户(个人信息包括:姓名电子邮箱 职称 所在系部名称)。
2.申请人应根据资金管理办法及补充通知的有关规定,以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的具体要求,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经济合理性”的基本原则,认真编制《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多个单位共同承担一个项目的,项目申请人和合作研究单位的参与者应当分别编制项目预算,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由申请人汇总编制。请注意:2021年,在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继续试点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的基础上,将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不包括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港澳)〕纳入“包干制”试点范围,申请人在申请上述两个类型项目时无需编制项目预算。
3.申请人完成申请书撰写后,在线提交电子申请书及附件材料。申请人应将有关证明信、推荐信和其他特别说明要求的材料,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
4.申请人及参与者均应使用唯一身份证件申请项目,曾经使用其他身份证件作为申请人或参与者获得过项目资助的,应当在申请书中说明。
5.申请人应确保提供的电子邮箱畅通有效,以便项目评审工作结束后能够及时接收申请项目批准资助通知或者不予资助通知,以及专家评审意见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二、其他注意事项
(一)2021年申请代码进行全面调整,不再设置三级申请代码,部分项目申请要求有较大变化(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代码(2020年版):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626/info79598.htm)。
(二)《指南》详见自然科学基金委网站链接:http://www.nsfc.gov.cn/publish/portal0/tab882/。
(三)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见附件。
三、项目申报工作时间表
申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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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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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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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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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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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创建与个人信息更新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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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审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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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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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查与科技产业处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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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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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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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进一步修改并完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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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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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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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工作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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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各单位按照规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0日,请务必准时申报!
联系人:李军 电话:18535837014
附件:
吕梁学院202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形式审查明细表(1).docx
科技产业处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