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21]18号
各教学系(部)、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激励我校广大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的积极性,推动我校科研事业稳步发展,根据根据《吕梁学院科研、教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修订)》(院政[2020] 30 号),决定开展对2020年度科研绩效评价的申报工作。现就科研绩效评价申报事宜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1、我校在职教职工在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期间所取得的各类科研成果,每项成果只能申报参加其中一项的评审。
2、各类科研成果须为我校拥有知识产权,“吕梁学院”为第一完成单位,我校人员(含在编在岗专任教师、劳务派遣人员、人事代理人员、教学管理人员和教辅人员)为第一完成人,包括获奖科研成果、论文、学术著作、授权专利、体育竞赛、艺术设计作品、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等。
二、申报办法
申报科研绩效评价的各类科研成果按《吕梁学院科研、教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修订)》(院政[2020] 30 号)的规定执行。
三、申报程序
个人申报(填写“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个人申报表”,提交相关支撑材料)——所在部门统计、初审、汇总——科技产业处审核——校园网公示——院长办公会议审议——核定评价。
四、《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个人申报表》填表说明
1.关于“获奖科研成果”:
成果名称、全部获奖人、授奖单位、证书编号请依据证书如实、规范填写;获奖人姓名间以“,”隔开;非我校人员,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
2.关于“学术著作”:
⑴全部作者一栏须填写完整全部作者,作者间以“,”隔开;非我校作者,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
⑵编著形式选填 “著、编著、译著、主编、参编”等;
⑶著作类别选填“专著、译著、合著”等;
⑷若属系列专著丛书,请在备注栏注明隶属系列名称;
3.关于“科研论文”:
⑴本表格仅登记申报范围内2020年度已经正式发表的论文;已录用但尚未刊出或校稿、样稿、预印本状态论文请勿申报。
⑵全部作者一栏须填写完整全部作者,按刊物发表的顺序填写,作者间请以“,”隔开;非我校作者,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通讯联系人请以*标注。
⑶外文论文的中国作者姓名请一律翻译为中文姓名。论文题目中有上、下标要求的请标注;论文题目内容请完整填报,不可省略。
⑷刊物名称请完整填写,外文刊名请勿缩写,刊名后有分册(辑)者请添注完整。年、卷、期、起止页请规范著录(如表所示)。
⑸收录情况请分级选填“SCI、SSCI、A&HCI、EI、SCIE、CSSCI/核心、CSSCI、核心、一般CN、国外出版外文刊、国内出版外文刊、报纸、论文集”等。
⑹“CN刊号或ISSN号”栏:中文期刊填写CN刊号,国外期刊填写ISSN号。
4.关于“科研项目”:
⑴课题组成员、项目名称请对照立项文件填写,课题组成员排序依据立项文件排序;学生及非我校人员,请在其姓名加下划线注明;
(2)立项时间、结项时间填写至月;批准经费依据下达经费如实填写。
(3)由主持人统一申报并严格按照《吕梁学院科研、教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修订)》(院政[2020] 30 号)中的量化计分规定提出分配方案(如实填报“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分配表”),科技产业处审核后分别核定。
五、评价计分规则
多人合作的教研、科研等集体项目或成果,按以下比例
计算分值:
1.两人署名集体项目戒成果,第一名 3/4,第二名 1/4;
2.三人署名集体项目戒成果,第一名 2/3,第二名 1/5,第
三名 2/15;3.四人及以上署名集体项目戒成果,第一名 2/3,第二名 1/6, 第三名及以后的为 1/6 的平均值。
六、材料要求
各类科研绩效评价的申报人均需填写“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个人申报表”一式两份,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获奖成果:提供获奖证书原件的PDF复印件1份;
2、学术著作:提供原件的封面、前言(出版说明)、目录和撰写章节首页的PDF复印件各1份,如没有标明年份的,请在封面上标明年份;网页检索证明(中国新闻出版广电总局[CIP]网)PDF复印件各1份;
3、学术论文:提供期刊或报刊PDF复印件,期刊论文PDF复印件须包括论文封面、版权页、目录及论文的全部(并把目录中本人名字用较显眼的下划线标明)。中文期刊论文需提供通过中国期刊知网、维普等权威数据库的论文检索页PDF复印件。
其中SCI、EI、A&HCI、 CSSCI收录论文必须出具山西省科技厅检索证明材料原件PDF复印件。不能提供的,科技产业处将组织人员对材料进行认定,公示后无异议,按认定结果评价。
4、授权专利:提供授权专利证书原件PDF复印件。
5、科研项目:提供项目立项书或省级及以上相关部门正式批文/拨款文件PDF复印件。
七、材料报送要求
1.每项成果材料一律要求A4纸复印,复印件按要求复印完整,左侧装订,首页加盖申报部门公章;
2.成果材料和相关证明复印件按类别分类装订在一起,首页必须为目录,目录内容顺序与申请表填写成果顺序一致;
3.所有纸质材料用档案袋装好,并在袋的正面贴袋内材料清单。
4.材料报送时间:2021年4月9日(星期五)下午6点之前,联系人邱露薇。接收邮箱:kjcyc@llhc.edu.cn,邮件主题的格式为:系(部)名称+2020年科研成绩效评价申报。逾期不予接收。
八、其它相关要求
1、申报人要按《吕梁学院科研、教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修订)》(院政[2020] 30 号)中的规定认真填写《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个人申报表》,在评价等级上按就高不就低原则填写,由于个人的不认真,误报或误填申报表导致的错误,科技产业处不予补充核定。
2、以教学系(部)为单位组织申报(双肩挑教师的申报材料由所在系部报送,任何个人申报的材料不予接收),注意避免重报(已在教务处申报的)、漏报,杜绝弄虚作假申报“。(如重报、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申报资格。)
3、多人参与的项目由项目主持人负责申报;各部门派专人负责填写本部门《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并依据文件负责人对每个项目及参与者进行量化评分。《个人申报表》和《汇总表》的Excel电子文档不要改变单元格格式,每项成果一行,不要进行合并单元格等操作。
4、2020年底未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度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通知》填报个人信息和相关科研成果的,将不予评价(2020年12月的成果除外,但须补填科研成果统计表并申报)。
特别申明:个人不申报或逾期不报视为自行放弃此项评价申报。对漏报、少报的,学校将不再补充评价;对非个人、客观原因上一年度未申报而补充申报的,需本部门领导审核、说明原因并签字、盖章。
附件:
1、 吕梁学院xxx系科研绩效评价申报汇总表.xls
2、 吕梁学院科研绩效评价个人申报表.doc
3、 吕梁学院科研项目绩效分配表.xls
4、 院政〔2020〕30号关于印发《吕梁学院科研、教研成果评价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pdf
科技产业处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