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21]85号
各教学系(部)、各部门:
为全面掌握我校教职工2021年度的科研成果情况,进一步加强科研成果的管理,为上级部门年度统计报表、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提供数据,为今后职称晋升、科研考核、科研绩效鉴定和发放工作打好基础,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统计范围
凡属2021年度我校教师立项的科研项目、完成的论文、著作(专著、编著和译著)、获奖成果、授权专利和鉴定成果,以及举办、参与的学术讲座或学术会议和学生科研成果等均在本次统计范围之内。
二、统计内容
本次科研成果统计包括以下内容:教师信息、论文、著作、获奖、专利、鉴定成果、科研项目、学术会议、学术讲座和学生科研成果等。
三、统计方式
为确保科研成果统计数据的规范性和准确性,请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按照规定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认真填写“吕梁学院2021年度科研成果登记信息”(可参考附件1的填表说明,系统内容与附件1对应),填写时请仔细阅读“填表说明”,保证不漏填、不错填,保证数据完整(系统中设置信息需全部填写)。各单位分管科研工作的副主任需通过科研管理系统认真审核本单位人员科研成果统计信息并在系统上审核通过,同时做好审核后的各类科研成果的汇总工作。
请各系(部)、各部门相关教职工于2022年1月5日下午6点之前将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信息填报完毕,各系、部科研负责人于2022年1月5日下午6点之前审核完成并提交科技产业处,届时科技产业处将统一导出数据。逾期未填报或信息不全的科技产业处将不予认定。
四、注意事项
1、教研类项目、教材、教学类成果获奖等均不在此次登记审核范围之列。
2、每项成果只统计一次,由第一完成人或通讯作者负责登记,不可重复填报。
3、同一篇论文被多次检索按最高级别计算一次,同一成果先后获多种奖励,按最高级别登记一次,不重复计算。
4、被收入学术会议论文集的论文,公开出版的统计,未公开出版的不统计。学术会议论文集收录又在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同一篇论文,只作一次统计。
五、有关要求
1、科研成果统计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基础性工作,统计数据不仅客观反映学校的科研发展状况,还将作为科研考核的重要依据,相关信息的填写和审核要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进行。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填报,遵守时间安排,逾期责任自负。
2、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科研成果统计工作的严肃性。根据有关规定,年度未按时填报科研成果统计信息的人员,在教学单位科研工作考核、科研成果绩效、职称评定、绩效考核等方面将不予认定。
特此通知。
附件:吕梁学院2021年度科研成果统计表样表.xls
科技产业处
202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