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25]34号
各院系:
现将《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的通知》转发给大家,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申报。
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全省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山西省教育强省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现就2025年度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类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2025年度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分为研究生创新、教育教学改革、优质教学资源建设、导师队伍建设和培养载体建设5个类型、9种项目。其中,研究生创新类包括研究生学术与实践创新项目1种项目;教育教学改革类包括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种项目;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类包括研究生精品课程、研究生精品教学案例、研究生精品教材3种项目;导师队伍建设类包括优秀研究生导师团队建设项目和研究生导师学院2种项目;培养载体建设类包括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示范性科技小院2种项目。
2025年我校可报送省教育厅申报认定的项目限额为2项,具体详见附件3。
二、申请条件
(二)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分为指令性项目、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
1.申报条件
(1)项目申请人为人事关系在我省研究生培养单位或与我省研究生培养单位签署全职工作合同,从事研究生教育教学或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组织开展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的能力,能够作为项目实际负责人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
(2)项目成员组成合理、规模适度,指令性项目和重点项目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申请人), 一般项目原则上不超过6人(含申请人)。应无师德师风问题和学术不端行为,有参与项目研究的时间和精力,须直接参加项目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
(3)项目选题应符合新时代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创新性、实效性,主要内容应针对研究生教育教学和管理中的共性问题或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开展研究。
(4)指令性项目旨在支持开展研究生教育宏观政策和管理的研究。重点项目面向博士学位授予高校,原则上应由学校能推动改革的相关负责同志牵头申报,且原则上应符合《2025年度山西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项目申报指南及结项要求》(附件1)中的研究内容及结项要求,并将有关结项材料于结项当年随各类申报材料一并报送至省教育厅。指令性项目和重点项目不受限项要求。
2.支持形式
指令性项目采用“省教育厅全额资助”模式,每项共资助经费4万元。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采用“省校共同资助”模式,其中重点项目每项共资助经费4万元,一般项目每项共资助经费2万元,由省教育厅和研究生培养单位按照1:1的比例共同支持。
三、其他要求
(一)省教育厅支持经费已统筹至“百亿工程”建设经费中,由研究生培养单位统筹下发。鼓励研究生培养单位在现有支持基础上统筹学科建设等经费加大项目支持力度。
(二)为进一步提高各类项目执行质量,省教育厅将加强对系列项目的管理与验收工作。各单位要组织专家对拟推荐项目进行专门评审、对实施期满的项目进行严格验收并提供实施期满项目的验收报告。各校评审和验收会议日期确定后须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派专人监督指导工作。
(三)各类推荐项目通过校内评审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相关资料,各单位应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研究思路、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案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符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新时代研究生教育理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前瞻性和先进性,不得存在思想性、道德性、伦理性、科学性等问题,无危害国家安全、无涉密及其他不适宜公开传播的内容,无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内容,申请人、申请人导师及其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承诺对此承担责任。
(四)为进一步加强各类项目立项管理,确保投入充足时间开展研究工作,对研究生创新、教育教学改革、教学资源建设类项目申请提出限项要求:①近2年内(2023年以来)作为项目负责人已经获得过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支持的,原则上本年度不再牵头申请;②作为项目负责人,同年度不得作为团队成员参与申报其他项目;③作为非负责人的团队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申报2个项目;④列入国家或省部级立项的项目,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或项目支持后无新研究内容、无可预期的重要突破的项目,有未结项项目的不得主持新项目等。
(五) 研究生创新类项目实施期为1年。教育教学改革和优质教学资源建设类项目实施期为2年。导师队伍建设和培养载体建设类项目建设期为3年,建设期满后长期实施。所有被支持项目所获成果均应标注“山西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支持”及项目批准号,在国际期刊发表论文、出版著作等成果,均应标注“Supported by Postgraduate Education Innovation Program of Shanxi Province”。
四、申报流程
(一)限额推荐
各单位要严格依据各类项目申报条件、要求和《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各单位限额推荐数量》(附件3),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组织项目申报。申报推荐以培养单位为单位进行,不受理个人申报。
(二)形式审查
各单位应根据申报条件、限额推荐等要求,参考《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形式审查情况表》(附件4)对申请项目进行严格的形式审查,省教育厅对于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不予立项。
(三)专家评审
对于形式审查合格的项目,各单位应按照《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评审原则》(附件5)要求,组织专家公平、公开、公正评审,择优推荐。
(四)网上公示
各单位应将评审后拟推荐的项目公示至少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有关材料报送至省教育厅。
(五)审核公布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组对推荐项目进行审定,经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下文公布立项,并对立项建设项目予以资助。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1.已立项项目
实施期满项目:提交验收情况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情况说明、具体工作情况、取得的重大标志性成果及支撑材料等)。提交纸质版一份及PDF版。
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项目:提交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提交纸质版一份及PDF版。(具体内容模板见附件6)
研究生导师学院项目:提交工作进展情况报告,提交纸质版一份及PDF版。(具体内容模板见附件6)
2.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书(模板见附件10,上报纸质版一份及PDF版)。
填写汇总表一份见附件7,同时报送Excel版。
(二)报送时间
按院系统一报送,各院系须于6月20日前,将2025年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相关材料按要求统一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部509-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kjcyc@llu.edu.cn。以收到时间为准,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5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