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25]64号
各院(系)、有关教师:
学科建设的核心是学科队伍建设,而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又是学科队伍建设的关键。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化人才发展机制体制改革,实施“人才强校”战略,规范和加强我校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的管理,充分发挥学科带头人的引领作用,促进我校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和高质量发展。根据《吕梁学院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遴选管理办法》(吕院党字[2021]147号)文件精神和要求,为做好2022年度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项目及2021年度延期结题项目验收工作,请各院(系)组织有关教师积极结题,具体安排如下:
1、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项目实施期为3年,2022年立项、2021年立项且延期结题的人才项目均须提交验收报告。
2、项目负责人填写《验收报告》(见附件1),经各院(系)审核盖章后提交至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3、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未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禁止申报我校人才类项目,且相关培养单位核减申报名额。
4、材料报送
(1)报送时间:各院(系)须于2025年9月30日18点前,将项目相关材料按照要求报送科研与学科建设部,逾期和不符合条件的材料不予受理。
(2)报送地点:科研与学科建设部办公室509-2室,韩老师。
注:以院(系)为单位统一提交,不接收个人报送。相关材料纸质版、电子版须同时提交,确保对应无误,电子版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部邮箱。
5、提交材料
(1)项目验收材料纸质版5份(见附件3)、电子版(PDF格式)。
(2)项目《成果统计表》(见附件2)电子版(Excel格式)。
6、其他说明
(1)验收报告院(系)意见盖章处由院(系)加盖公章(见附件1);
(2)邮件要求:由院(系)统一发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部邮箱,邮件命名为“院系+2022年度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结项验收”。电子版包含验收材料PDF版和成果统计表Excel版,打包进一个文件夹后进行压缩并命名为“院系+2022年度学科带头人和青年学术骨干项目结项验收材料”。其中验收材料命名为“序号+项目负责人姓名+验收材料”,成果统计表命名为“院系+成果统计表”。
7、附件
(1)验收报告;
(2)成果统计表;
(3)封皮及装订要求;
(4)项目验收汇报提纲参考。
邮箱:kjcyc@llu.edu.cn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5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