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26]114号
各院系:
为加强对全省思政类研究项目的管理,按照 2024 年度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与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课题立项的规定,所有立项在研课题应于 2026 年完成。现将2024 年度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4 年度省教育厅立项的山西省高等学校教学改革创新项目(思想政治理论课)、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2023 年度山西省教育厅立项的尚未结项并办理延期手续的思政类研究项目。
二、结项验收程序
全省高校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实施,按照以下程序开展。
1. 参照《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工作的意见》(晋教科〔2019〕3 号) 中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中关于结项的具体要求,分类开展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工作, 10 月中旬前完成本校项目结项工作。
2. 各负责人请于 10 月23日前按院系将以下结项材料纸质版报送到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电子版打包(以“院系名称+2024/2023 年度思政类研究项目结项材料”命 名)发送箱kjcyc@llu.edu.cn。
( 1 )《结项验收汇总表》 1 份;
(2)《结项报告书》 1 式 3 份,均为 A4 纸打印,左侧装订;
(3)项目最终成果复印件 1 份(与本资助有关的研究成果均应标注“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资助”等相关字样,未标注的不得作为结项验收材料)。
三、未完成项目的处理
2024 年度项目如未完成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延期的, 由项目责任人提出延期申请,经院系科研副主任审核同意后报科研与学科建设部,详细说明延期理由及课题的
研究进展情况。延期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
联系人:李军 联系电话:0358—8247707
附件:
1. 山西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思想政治教育专项)结项报告书
2. 山西省高等学校思政类项目结题验收情况汇总表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6 年9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