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科函[2026]143号
各院系:
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结题工作按照本通知办理,由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社科规划办”)统一组织评审鉴定。
第三批次受理2024年度各类课题、2025年度各类课题及首次鉴定不通过修改后再次申请结题的课题。
各课题组应认真对结题材料进行自检,确定达到结题标准之后再行提交。课题负责人存在弄虚作假或学术不端行为的,撤销立项并取消申报资格三年。提交结题申请如首次鉴定不通过,可修改后再次提交申请,两次申请间隔时间不得少于6个月。第二次申请结题仍鉴定不通过的,该课题予以终止或撤项。
二、成果要求
按照各类别课题申报通知要求,提交相应成果。研究报告要有翔实的数据及问题分析,有针对性、操作性的对策建议,1-2万字(具体字数参照申报通知要求),可以不发表。获得批示的研究报告、发表的理论文章、刊发的论文、出版的专著需体现“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或“山西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等字样。
三、材料要求
1.结题材料包括:①《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附件1);②结题成果;③汇总表。需要申请事项变更的课题,还需提交《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附件2),正反面打印。
2.结题成果根据不同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①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提供查重报告1份(根据学科不同特点,查重率原则上不超过15%-25%)。
②成果为获得批示的研究报告的,提供批示复印件一份及研究报告一份,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如相关内容涉密,不得通过互联网传输)。
③成果为报刊发表文章的,提供报纸的复印件或刊物封面、目录及文章复印件一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
④成果为期刊论文的,提供论文发表期刊的封面、目录及论文复印件一套,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无误后,在复印件首页盖章(如发表成果为外文,需附中文的收录证明)。
⑤成果为专著的,提供专著一本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包括:专著的封面、目录、版权页。
3.结题材料需要提交纸质版及电子版。
纸质版要求:《结题审批书》、成果、成果简介、经费开支明细账各2份。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不要装在透明文件袋)。档案袋正面粘贴A4白纸,标明以下内容:课题类别、课题编号、课题负责人姓名、所在单位名称。每个类别课题分别打捆。
电子版要求:每个课题的结题材料建立一个文件夹,命名为“立项年度+单位名称+负责人姓名”(如“2024年度吕梁学院张三”),内含:①《结题审批书》(加盖印章后转为pdf格式,命名为“负责人姓名+结题审批书”);②结题成果(结题成果的纸质版扫描为pdf形式,同时研究报告、理论文章及期刊论文还应提供word格式成果并在文末标注批示情况及刊发信息,命名为“负责人姓名+成果形式”,如“张三期刊论文”或“张三研究报告”);③成果简介(为结题审批书要求内容,提供word格式,命名为“负责人姓名+成果简介”);④经费开支明细账(为结题审批书要求内容,提供pdf格式,命名为“负责人姓名+经费开支明细账”)。
四、报送要求
1.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科研与学科建设部。电子版材料以系为单位发送至邮箱kjcyc@llu.edu.cn,邮件主题标明“负责人姓名+2026年度第三批次结题”,如“吕梁学院2026年度第三批次结题”。
2.报送时间为2026年11月6日前,纸质材料及电子材料均应在上述时间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鉴定结题审批书
附件2:山西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重要事项变更审批表
附件3:汇总表
附件4:成果简介参考
科研与学科建设部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