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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科研任务分解实施办法(2015年)

发布日期:2017-05-20    点击:[] 次

为了加强学校内涵建设,探索科技管理工作新模式,调动全校教职工科研工作的积极性,完成我校科研成果和经费增长的目标任务,结合我校科研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科研任务的范围

本办法所指的科研任务包括:

1、科研成果类:包括论文、论著、编著、译著、教材、专利、软件著作权、鉴定成果和成果奖励。

2、科研课题类:包括纵向和横向课题。纵向课题指国家级、省部级、市级立项的研究课题;横向课题指各教学单位与企事业单位通过签订科技合作协议获得的资助项目。

二、科研任务指标分解的原则

1、公平性原则:对各部门下达的科研任务指标,将严格按照本办法确定的程序和方法核定,并公开接受监督。

2、区别性原则

区别性原则主要指“学科差别”和“职称差别”。

“学科差别”是指由于学校各系(部)学科特点的差异,承担科研性质和数量不同。

“职称差别”是指对不同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确定的科研任务系数。

3、整体性原则:科研任务指标的下达只针对教学系(部),不针对个人。

三、科研指标系数

专业技术人员的科研指标系数Ti的确定:Ti=Zi*Si

ZiSi分别指教学系(部)专业技术人员(其中包括双肩挑教师、人事代理人员)的职称结构系数和学科系数。

Zi:职称结构系数

Z1=0.3,正高职称;

Z2=0.2,副高职称

Z3=0.1中级职称

Z4=0.05初级职称;

Z5=0.03,未定职称(包括人事代理人员)。

Si:学科系数

S1=1工学;

S2=0.3理、农、医等学科;

S3=0.2法律、经济、艺术、教育、体育、设计等人文社会科学;

S4=0.1管理、档案、图书、理工实验系列(有学科类型);

S5=0.08管理、档案、图书、人文实验系列和无学科类型理工实验系列。

1、部门及全校科研指标系数总数(T)的确定依据个人结果(Ti)累加得到;

2、职称结构的统计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或人事部门认定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执行;

3、学科系数依据任职专业技术所属的学科确定系数;

4、双肩挑教师的科研指标系数按同类人员的二分之一计算。

四、科研经费的类别和内涵

1、各类科研课题经费:纵向课题获批的课题经费数,以划拨到学校财务账户为准,按项目研究年限平均到各年度;横向课题经费数,以划拨到学校财务账户为准,对方投入的仪器设备,按实际价值计算,按合同约定的研究年限平均到各年度。

2、科研成果奖励费:国家或省市获得的科研奖励经费,以获奖文件或相关证明为准。

3、用于科学研究的专项资金。

4、其他用于科研的经费(不包括校内科研奖励和配套经费)。

五、科研任务指标的确定

1、科研成果的分值按《吕梁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暂行办法》(院政字[2012]166号)之附件2.2“吕梁学院专业技术人员科研业绩考核办法”所规定的“科研业绩量化考核标准”所对应的分值进行核算。

2根据各教学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和职称结构系数,计算其科研任务系数,确定年度科研任务指标。

具体计算办法为:

1)全校年度科研成果任务总量=学校近2年科研成果指标分值的平均值*125%

2)各教学单位年度科研成果任务指标=各教学单位科研指标系数/全校科研指标系数总数*全校年度科研成果任务指标。

3、科研经费任务指标根据《吕梁学院“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规定并结合我校科研工作的现状,确定年度任务。

1)本年度全校科研经费任务指标总量为300万元。

2)各教学单位年度科研经费任务指标=教学单位科研指标系数/全校科研指标系数总数*全校科研经费任务指标。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1、科研任务指标纳入对部门领导班子的年度考核体系。

2、考核结果作为系(部)领导、单位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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