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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梁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18-09-29    点击:[] 次

吕梁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引进高层次人才的积极性,发挥人才在学科建设和科学研究中的作用,实施人才强校战略,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学校引进的博士,按照《吕梁学院引进博士暂行办法》文件精神资助相应的科研启动经费。

第三条  申请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和身体条件;

2、根据学校人才引进文件精神,由人事处认定的博士;

3、能自觉履行并严格遵守《吕梁学院学术道德规范》。

第四条 申请及审批程序

1、享受科研启动经费的博士,需在入职2个月内向学校提交启动科研经费的申请书;

2、科技产业处汇总提交院长审批后,下发“吕梁学院科研经费控制本”,财务处设立专门账户。

第五条  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和管理遵照《吕梁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试行》和《吕梁学院科研经费报销实施细则》执行;

2、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期限一般为3年;

3、使用科研启动费的经费不纳入学校科研绩效统计范围;

4 、科研启动经费可用于发放项目组非工资性收入成员的劳务费;

5、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完成时,项目负责人需向科技产业处提出申请,并撰写项目报告书和经费使用情况说明;

6 、因组织调动等原因不能继续从事研究者,学校停止科研启动经费的使用,已经物化的财物需交回学校,造成的损失,学校有权提出经济赔偿。

第六条项目完成要求

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完成期间,项目负责人需申请到横向或纵向科研项目,其到账经费不少于启动经费金额。

第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八条  本办法由科技产业处负责解释。

附件:吕梁学院科研启动经费申请书

吕梁学院科研启动经费

申请

所在单位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申请日期

吕梁学院科技产业处

○一七年九月


一、基本信息

姓  名

出生日期

性  别

岗  位

研究领域

研究方向

所在系(中心)


二、科研工作计划


三、经费预算表(单位:万元)

明细支出项目

金  额

预算根据及理由

一、仪器设备费

二、学术交流费(不超过10%

三、资料及印刷费

四、劳务费(不超过10%

五、会议费、差旅费

六、实验材料费

七、测试费

八、办公费

九、其他相关费用

合  计

四、签字和审批页

本人郑重承诺,将认真履行科研工作计划,保证获得不少于科研启动经费资助金额的科研项目。

申请人签字:

年   月   日

所在系(中心)负责人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科技产业处意见: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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