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系(部):
为了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积极开展与中北大学等高校的硕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工作,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请各教学系部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老师进行申报。
申报条件详见附件1《关于印发《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的通知》,现将有关条款解释如下:
1、年限:高校工作必须满三年
2、第五条中条件3:“校外人员申请我校硕士生导师须至少有1项支撑成果为中北大学第一单位”,因有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的合作协议,不做此项要求。
3、已受聘于其他高校的硕士研究生导师,不需要填写附件3,只需提供受聘文件或证书。
4、“各类主持到款经费”:不包括博士启动经费(建议填写但不算入总额,可供评委参考)
5、填表说明:“申请导师所在一级学科名称及二级学科名称”一栏中的“一级学科”,请在化学工程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机械工程中选择。
以系部为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相关支撑材料交学科学位办办公室(行政楼532),电子版发送至llxyxkxwb@163.com。
所有报送材料装入档案袋,并在封面粘贴报送材料清单。
截止时间:2020年9月22日 联系电话:15035806789 王炎
附件1:《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
附件2:《中北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3:《中北大学申请新增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专家推荐表》
附件4:《申请硕导材料汇总表》
附件5:《申请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成果公示表》
学科学位办
2020年9月15